他只是站了一会儿,想伸手抓我的胳膊,我装病,闭上眼睛不看他,他就走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到第十天的时候,我自觉行走跑跳都没有问题了,只是手臂还打着绷带,活动不方便。

        第十一天,医生进来的时候,我用台灯打晕了他,把他拖进衣柜里,拆掉手臂上的绷带。

        然后,我换上他的衣服,拎着药箱,打算出门上车。

        警卫幷没起什么疑心,大概我还是有点知识分子的气质,和医生身形也相似,匆匆一瞥,认不出来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开着医生的车,一路开了几十公里,然后找了个林子,将车开进去。

        此时,我的底层生活经验起了用处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先溜到附近县城的二手店里,想办法贱卖了赵新杨送我的手表,换了三千块钱现金,外加一部水货手机。

        又找了一家不起眼的小服装店换了行头。

        说实话,这样真有种“久在樊笼里,复得返自然”的舒适,或许这样居无定所地漂泊、流亡、当一个持刀游走江湖的浪荡子,才是我的天性。

        其实那时候要做什么我已很清楚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赵新柏赵晓荷已经接受调查,还剩下他无恶不作的儿子和赵新杨,冤有头债有主,我该动手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