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么都做。既然分手了,结果你还在纠结什么??
分手了……然后那家伙好像,还想与你恢复关系??
不,不如说……她是不是在享受这种状态啊……我在想这个。
感觉困扰的话就断绝联系。拒绝权在洋子这里。
绝交的话……不过那家伙也是个好玩的朋友,我们本来就是合得来的嘛,只不过没法普通地像别人那样恋爱。
再说都在摇滚社里,不可能不见面吧??
绝对不想搞得让别的朋友也在意我们的事,太难为情了吧——本来也不是什么像样的关系。
如果洋子想断绝,这些也是不可抗力,甚至都不能算是充分的理由。
真严格,说到底……我也不是……困扰这个。
那是什么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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