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们原本相Ai,却被天命簿误判为互相欠债之缘,被迫生生世世纠缠,无论是否痛苦,都不得分离。
三百年前的我在案卷旁写了一句朱批。
「欠债可以还,Ai不能抵债。」
我看着那行字,忽然有点想笑。
这语气,真像我。
第二案是「忘语仙君案」。
一位仙君因天命规定「不可动情」,便把喜欢的人推开,还自以为深情地替对方选了自由。
三百年前的我在旁边写:
「自以为深情,实则高危。罚抄坦诚契三百遍。」
我眼神一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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